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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红十字会关于公开聘请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0 13:16:52点击:1404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红十字会工作监督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树立红十字会良好的品牌形象,市红十字会决定面向社会聘请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监督员的聘请
     1、聘请范围和人数
社会监督员拟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新闻单位、爱心企业(个人)、红十字志愿者以及关心红十字事业发展的人士中产生。聘请人数为4-6名。
      2、聘请办法
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方法,在填写《靖江市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员登记表》(登录靖江市红十字会网页
http://www.jjsredcross.org.cn,资料下载),报市红十字会办公室。确定聘任人选,并向其颁发聘书,同时向社会公布。
      3、聘任期限
社会监督员聘任期限为每届三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可以续聘,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社会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2、具有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法律、项目管理、宣传等工作的经历。
       3、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胜任社会监督员监督工作,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遵守国家有关公务回避规定,与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有亲属或姻亲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三、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由社会监督员组成市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主要开展以下监督工作:
       1、代表社会公众列席市红十字会相关会议,监督相关决策,对市红十字会募集款项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2、对受益对象进行跟踪调查与回访,定期或不定期对市红十字会实施的相关工作和项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向市红十字会理事会和社会公众提交年度或阶段性监督工作报告。
      4、如实反映社情民意和社会关切,对市红十字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事项
     1、社会监督员为志愿服务方式,不以获取薪酬待遇为目的。
     2、凡符合条件且愿意成为社会监督员的人员,请于2013年4月1日前将填写好的《靖江市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员登记表》连同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报至靖江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靖江市行政中心主楼(即市政府大楼)322室
     联系电话、传真:89180322